中國海關有關禁止出入境物品的規(guī)定
[A]貨幣:中國海關限制攜貨幣出境量為人民幣八千元,和相當于一千美金的外幣。如攜帶超上述數量的外幣,海 關驗憑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(fā)的“外匯攜帶證”查驗放行;
[B]文物:未經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蓋鑒定標志,沒有文物外銷發(fā)標及出口許可證的,禁止攜帶出境;
[C]電器:大件電器攜帶出境須提前申報,如攝像機,帶雙焦鏡頭照相機,電腦,手提電話等大件電器產品;
[D]藥品:旅客攜帶中藥材及中成藥出境,總值限人民幣300元;毒品,麻醉品及精神藥物禁止攜帶出入境;
[E]其他: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品;各種涉及國家機密,危害社會,及黃色不健康的傳媒品;屬于國家保護的動植物(均含標本)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;來自疫區(qū)帶有病菌的動植物及產品;假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;以上物品均不得出入中國國境。